机构设置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>走进党校>>机构设置

一、办公室

负责校(院)综合协调;开展调查研究,收集整理、提供决策信息;校委会议的会务、记录、纪要整理及决策事项的督办督查;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协调;公文、档案、文印、信访、机要;重要综合文稿的拟定和校(院)文件的审核、编发;财务管理与监督,宣传、绩效考评及联系农村帮扶;县级党校的指导与联络;接待的归口管理;柳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的管理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二、组织人事科

负责中心组学习、拟定和实施人事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;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;队伍建设工作;人事劳资工作;老干部工作;职称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三、行政科

负责校园规划与建设,水电管理与维护,物资采购与供应,校园绿化、卫生保洁、安全保卫、消防及交通秩序;固定资产的管理,财产登记;教室、会议室、体育馆(场)的管理和服务;车辆管理;柳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的维护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四、学员工作科

负责组织实施主体班教学计划;拟定主体班学员管理各项制度,开展主体班学员管理;组织员的管理、培训、配备;与各教研室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;主体班教学评估、教学评价统计;组织主体班课程试讲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

五、培训科

负责联系和拓展市内外非主体班次的培训办班;计划外培训班的教学组织和管理;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的招生、教学组织和管理;组织计划外培训班课程试讲;负责教学评估统计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六、信息技术科

负责学校信息化规划、建设和维护;网络建设、维护及安全;电教和办公设备管理与维护;应用软件的推广运用及维护;为重大会议及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七、科研科

负责拟定科研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;拟定科研管理规章制度;课题管理工作;组织、协调学术交流活动;组织开展科研考核、奖惩工作;协调指导全市党校系统的科研工作;校科研档案的管理;编辑出版校刊,编辑管理学校网站;处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等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

八、机关党委

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,指导党支部、工青妇工作;精神文明建设、文明机关创建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九、经济管理教研室

负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及相关学科的教学、科研和咨询;本教研室相关的现场教学基地的维护;开展教学方法研究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、党史党建教研室

负责党史、党建理论、党性修养等相关学科的教学、科研、咨询;本教研室相关的现场教学基地的维护;开展教学方法研究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一、基础理论教研室(统战理论教研室)

负责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、政治学理论、统一战线理论与实务等相关学科的教学、科研和咨询;本教研室相关的现场教学基地的维护;开展教学方法研究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二、市情研究室

负责组织开展市情调查研究;策划、组织咨政类课题研究;建立市情资料信息库;主办内参《决策参考》;承担地方党委政府的相关调研、课题论证等任务;开发市情课程;开展理论宣传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三、教学研究室

负责干部教育规律、课程设置、培养目标等研究;协助有关部门拟定主体班的办班计划;编制主体班教学计划;指导计划外培训教学;了解教学情况和效果,收集和整理教学信息,总结推广教学经验;建设完善师资库、案例库、专题库;提出备课和试讲计划;指导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;统筹指导分校主体班的教学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四、公共管理教研室

负责公共管理学、法学、应急管理等相关学科建设和教学、科研、咨询;本教研室相关的现场教学基地的维护;开展教学方法研究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五、招待所

负责学员及各种会议人员的食宿服务;学员楼和食堂管理及消防安全、内部治安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六、图书馆

负责图书采购、上架、借阅管理;加强与市内外图书馆的协作;为读书学习活动提供服务;报刊订阅工作;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(编辑:朱晔)